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西陸)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的通知,其中明確,在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時,到達現場的最高職稱醫師須按照病情的危重、重症、輕症、死亡,在傷病員手腕分別綁上紅色、黃色、綠色、黑色標誌帶,分癥狀輕重緩急給予救治。
  通知要求,一旦發生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120)接到呼救電話後,立即調度就近的急救網絡醫院派出急救人員及車輛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援。根據突發事件級別調動相應的救護車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同時合理組織分流傷病員。發生較大事件(Ⅲ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救援事件時,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決定並調派市緊急醫學救援隊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治工作。
  到達現場的最高衛生行政領導可根據實際救援工作的需要,報經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批准,在突發事件發生現場設立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當確認事件為重大(Ⅱ級)及以上級別時,現場醫療衛生救援總指揮可根據現場醫療救援工作的需要,報經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批准,命令醫療救援專業隊伍集結並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援工作。
  通知明確,到達現場的最高職稱醫師儘快組織進行傷病員的檢傷、分類,並按國際慣例將傷病員按照病情的危重、重症、輕症、死亡,分別在手腕綁上紅色、黃色、綠色、黑色標誌帶。在檢傷分類基礎上,陸續到達現場參加搶救工作的醫務人員按照“先救命、後治病,先重後輕、先急後緩”的原則,立即救治紅色標誌傷病員,次優先救治黃色標誌傷病員,然後治療綠色標誌傷病員。危重症傷病員必須在進行必要的現場處置後再轉送醫院。
  根據救援需要,由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調派市緊急醫學救援專業隊伍趕赴現場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到,設立現場醫療救護站,懸掛明顯標誌。現場醫療救護站設初檢分類區、危重症傷員處理區、輕症傷員接收區、急救車待命區、傷病員轉運站和臨時停屍站,對不同級別傷病員分區、分級進行處理。
  當傷病員數量較多,預計現場救護車不夠時,由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及時調度收治醫院派出救護車到現場接收傷病員,並及時將調度情況反饋給現場指揮人員或指揮部。原則上,危重症和重症傷病員由救護車護送;輕症傷病員數量較多時,由現場指揮部向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申請調用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集體轉送醫院治療。  (原標題:現場醫療救援 先看腕帶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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